民警对韦某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。
韦某及其驾驶的摩托车。
河池网讯(通讯员 卢炳良 韦艳慧)“喝酒不开车”已成为广大群众的普遍认知,但还有驾驶员仍抱着侥幸心理,饮酒后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。日前,环江交警查处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,驾驶员韦某被民警依法给予记12分、罚款1000元,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。
当天,环江交警在洛阳镇境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执勤时发现,一男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车辆由华山往洛阳方向行驶。民警立即上前拦截检查,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。随即,民警对男子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。检测结果显示,男子韦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3mg/100ml,属于酒后驾驶。
经查,韦某是洛阳镇江口村人,他称自己酒量较好,每天晚上都喝4斤左右的白酒然后出门,回来又喝到凌晨3点钟左右醉了才睡觉。虽然喝多了,但第二天上午,他照样驾驶摩托车外出干活,基本上天天酒驾出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