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3日晚,南京交警八大队在雨花台区岱山新城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。22时许,民警发现一辆小轿车在距离检查点约百米时,突然停了下来,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……
眼看民警走了过来,男司机下车后哭哭啼啼个不停,十分懊悔的样子。
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mg/100ml,未达到酒驾标准。
男子接受吹气检测现场
得知检测结果后,男子突然转悲为喜,立即扑向交警怀里求安慰。随后,他竟笑了起来,还与在场执勤的警力一一握手。
男子接受吹气检测现场
原来,这名男子当晚确实喝了一点啤酒,但自我感觉问题不大,就侥幸开车回家,不料半路遇到交警检查。短短几分钟经历一出 “悲喜剧”,他也后怕不已。
相关法规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 第2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网友评论:哭了有什么用!千万不能心存侥幸!
映象君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:
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!
无论是否达到酒驾标准,
酒后驾驶都是非常危险的!